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4〕744号)要求及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与往年专项相比,最新办法中,新增“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其中提到:支持“双碳”领域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
那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主要包含哪些类型的项目呢?中机院项目申报组为大家梳理了第一批绿色低碳项目清单,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支持方向
一、源头减碳
1.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
2.化石能源清洁开发高效利用
3.先进储能示范项目
4.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
5.风电/光电制氢减碳示范项目
二、过程降碳
1.工业领域,碳排放改造
2.工业领域,节能改造
3.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零能耗建筑
4.交通领域,绿色低碳示范项目
三、末端固碳
1.二氧化碳捕集利用
2.二氧化碳封存
3.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合成制造)
4.其他二氧化碳为原料综合利用
补贴比例
以上项目,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参照技术攻关管理并按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 亿元。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相关行业内具有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研发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人才条件。
项目条件:
项目应使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且技术基本成熟但尚未商业化推广。
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应坐落于申报地区域范围内,且前期工作扎实、示范效应明显。
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技术方案、投资估算、资金保障情况、实施进度等内容。
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完整、合规,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
四、申报流程与步骤
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至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申报材料需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审批(核准、备案)。
初步审核: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现场审核和书面审核。
审核重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资金投向、主要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建设内容是否经济可行等。
专家评审:
通过初步审核的项目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由专家对项目的技术水平、示范效果、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
部门评议与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相关部门进行合议确定入围项目。
入围项目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
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获得专项补贴资金拨付。
项目单位需按照要求实施项目,并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五、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申报过程中应加强与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要求,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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